防空警报设施的设置单位负责防空警报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必须保持良好使用状态,并接受区国动办(人防办)的指导、检查。其主要职责是:(一)建立维护管理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防空警报设施的维护管理。(二)督...[查看更多]
根据《天津市防空警报管理规定》第五条,“每年可利用全民国防教育日组织全市范围的防空警报试鸣,具体时段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并提前5天发布公告”,全民国防教育日是每年9月的第三个周六。[查看更多]
防空警报信号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1.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2.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3.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查看更多]
目前,我市尚未向市民免费发放人防应急包。遇有突发情况或战时需要,政府部门会按照预案及时做好相应保障工作。兄弟省市的相关做法是对宣传教育形式新的探索和尝试。我市国防动员宣传教育主要通过进机关、进社区...[查看更多]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是住宅小区地下空间的其中一部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十八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查看更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在城区和建制镇、独立工业区以及重要经济目标区新建、翻建的民用建筑,应按照比例配建人防工程。但不是所有的地...[查看更多]
现行人防工程建设相关政策标准规定,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不是针对整体项目的性质来决定是否需要结建人防工程。在工业项目中,除生产车间、工业厂房等生产类非民用建筑,也包含办公、住宿、食堂等民用建...[查看更多]
人民防空工程后加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应遵循《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设计与安装》等规范要求,在安装和使用过程中不得破坏人防工程防空效能...[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