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问答库  /  政策问答
防空警报设点单位有哪些职责?
发布日期:2024-11-11       来源:天津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防空警报设施的设置单位负责防空警报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必须保持良好使用状态,并接受区国动办(人防办)的指导、检查。其主要职责是:

(一)建立维护管理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防空警报设施的维护管理。

(二)督促检查防空警报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配合市和区国动办(人防办)具体组织防空警报设施的安装、调试、迁建、拆除等。

(三)按照市、区统一部署,配合发放防空警报或协助防空警报试鸣。

(四)向区国动办(人防办)报告防空警报设施的维护管理情况。

相关链接
主办单位:天津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国动办机关党办
版权所有:本站所有版权归天津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所有    通讯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昆带山路3号
邮政编码:300162      联系电话:02224698751
网站标示码:1200000016 津ICP备:19000982号-2 公安 津公安网备案12011002025017号
主办单位:天津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国动办机关党办
版权所有:本站所有版权归天津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所有   通讯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昆带山路3号
邮政编码:300162   联系电话:02224698751
网站标示码:1200000016 津ICP备:19000982号-2 公安 津公安网备案120110020250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