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空警报设施的设置单位负责防空警报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必须保持良好使用状态,并接受区国动办(人防办)的指导、检查。其主要职责是:
(一)建立维护管理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防空警报设施的维护管理。
(二)督促检查防空警报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配合市和区国动办(人防办)具体组织防空警报设施的安装、调试、迁建、拆除等。
(三)按照市、区统一部署,配合发放防空警报或协助防空警报试鸣。
(四)向区国动办(人防办)报告防空警报设施的维护管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