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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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防办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采编 发布时间:2020-01-16 00:00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9    年度我市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    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    2019       1       1    日至    2019       12       31    日。   
一、总体情况   
2019    年,我办深入学习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    2019    年天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人防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措施,规范公开流程,拓展公开形式,扩大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指导。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    领导小组由主任魏青松同志任组长,副主任傅明和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办领导赵斌、李梦林、吴玮、郭树会、李浩申同志任副组长,各处、各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秘书处,明确专人负责。各处、各直属单位认真组织推进,办公室积极督促协调,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合力。通过参加市政务公开培训、办集中学习和利用学习强国平台自学等形式,组织各级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019    年天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和要求,进一步提高了各级开展业务工作的能力。   
二是认真落实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    强化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充分发挥人防网站和政务微博、手机移动客户端等政务公开平台作用,加强政策解读,人防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第一时间在人防网站发布,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原则,同步做好解读工作,做到解读文章与政策原文互联互通,并做到图文多形式。人防网站及时发布人防政务信息、普及人防法律法规和防空防灾知识技能,发布信息    346    条;积极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全年共接收网民留言    9    条,均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了答复。健全完善信息内容更新保障机制,严格落实信息采集、审核、报送等环节程序,做好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准确、及时、无泄密。完善政民互动交流,增设政民零距离平台,积极处理公众在网站的留言信息,接受社会批评监督,解决网民问询,及时进行反馈。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要活动,设置专题专栏,丰富充实内容。   
三是推进平台建设,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    。创新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新方式,积极推动人防微信公众号建设,努力实现人防网站、人防政务微博、人防微信公众号相互链接、共同发力的人防宣传新媒体矩阵,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全面,政策解读详实、准确,政民互动沟通顺畅、反馈迅速有效。严格落实网站建设管理主体责任,修订《天津人防政务网站运行管理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协调推进人防网站建设和管理的工作机构和人员,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保障网站健康运行。制定集约化建设方案,制定了《天津市人防办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报告》,提出首批参加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试点的申请。加强网站安全监测,聘请第三方专业公司采用技术手段对人防网站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调整修复。建立应急预警响应机制,实现了人防、技防相结合,确保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改正。提升完善网站功能,对网站系统框架升级改造生成静态页面,同时增加全站站内搜索和页面标签,进一步提升了网站安全性、稳定性,提高浏览反应速度。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认真落实    《2019年天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办绩效考评指标和年度目标任务,逐项进行分解细化,绩效分值所占权重不低于4%;各处每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办每季度组织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了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4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减1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
0
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0
0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1
185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0
0
0
0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
0
0
0
0
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    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比如人防部门是涉密单位,许多工作不宜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受到一定限制。    2020    年,我办将持续深入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强化人防政策解读,创新公开形式,加强督促检查,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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