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不再开展人防工程监理资质年检工作的通知
*该文件自2021年6月28日已废止。
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一制三化”审批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关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不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天津市人防办不再开展人防工程监理资质年检工作。今后,市人防办将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对人防工程监理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
(此件主动公开)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