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_icon2weixin.png 微信 rfbwexinewm.jpg head-wb.png 微博      无障碍版      简体   |   繁体 长者模式
背景图
IE版本小于9,为了不影响您的浏览效果,请升级IE版本! x
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示公告

天津市人防办关于实施《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标志和着色标准》的通知

来源:本网采编 发布时间:2015-09-06 10:56

各区县人防办,有关单位:
国家行业标准《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标志和着色标准》(RFJ01-2014)已由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布,经研究,自2016年1月1日起,天津市人防工程严格按照《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标志和着色标准》(RFJ01-2014)执行,其他已竣工验收工程在维护改造中逐步实施到位。

附件:
主办单位:天津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国动办机关党办
版权所有:本站所有版权归天津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所有    通讯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昆带山路3号
邮政编码:300162      联系电话:02224698751
网站标示码:1200000016 津ICP备:19000982号-2 公安 津公安网备案12011002025017号
主办单位:天津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国动办机关党办
版权所有:本站所有版权归天津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所有   通讯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昆带山路3号
邮政编码:300162   联系电话:02224698751
网站标示码:1200000016 津ICP备:19000982号-2 公安 津公安网备案120110020250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