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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首个“先研后股”“先投后股”实施办法出台

来源:天津日报 发布时间:2025-07-14 10:34

近日,天津滨海高新区在我市率先制定出台科技成果转化“先研后股”“先投后股”项目管理办法,推动构建多层次投融资生态,进一步支持科研团队跨越科技创新链条中的“死亡之谷”。

所谓“先研后股”“先投后股”,是指由财政性资金通过科技立项形式支持研发团队及科创企业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化,并约定后期转化为股权的条件;在被投项目达到条件时,将支持资金转换为企业股权,并按照“适当收益”原则退出。

此次出台的《天津滨海高新区科技成果转化“先研后股”“先投后股”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探索依托认股权模式,制度化、规范化、批量化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先研后股”创新。通过在天津滨海柜台交易市场登记确权,约定各方权益,后续认股权可实现规范化流转,为财政性资金的适时退出和资本循环提供市场化通道。

《管理办法》提出,单个科技项目支持资金不超过500万元,对于具有重大示范意义、代表性、前瞻性的科研创新平台或重大技术创新项目,支持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高新区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先研后股”“先投后股”可以精准注入早期资本,满足科创项目在种子、天使等轮次之前的资金需求,为具有潜力的在研前瞻性项目,种子阶段、概念验证阶段科研项目和成长属性好、技术水平高的初创期科技企业提供关键资金,与创投基金、产业基金形成有效衔接,解决早期资本“看不好、不敢投”的难题。

为了进一步提升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率,《管理办法》创新“先期科技立项+后期择优持股”模式,使财政支持从传统的单向补贴转变为可循环的创新资本。通过“社会化筛选、专业化审查、集体性决策”三层评审机制严把入口关,引入专业投资机构全流程跟踪管理、风险监控,建立覆盖项目全生命周期的闭环管理体系。

据了解,高新区将面向社会开展首批“先研后股”“先投后股”项目立项征集,推动更多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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