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 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
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会议同意纲要草案提出的“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决定批准这个纲要。
会议要求,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十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完善现代化大都市治理体系,努力实现“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打造国内大循环的重要节点、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支点,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开好局、起好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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