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性成绩单
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决胜之年,检察机关取得了什么样的战果?7月14日,市人民检察院交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性成绩单。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提起公诉涉黑案件65件482人,涉恶案件181件1368人。
黑恶不除,民心难安。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注重深挖彻查,坚持“是黑恶案件一个也不放过,不是黑恶案件一个也不凑数”,依法办理了以穆嘉为首的全国首例“套路贷”涉黑案件、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颜锦等34人涉黑案、以史东利为首的天津首例“村霸”案等一批重大案件。
“在扫黑除恶‘天津战役’中,我们采取的‘三个保障’措施发挥了重要作用。”市检察院扫黑办主任田伟介绍,市检察院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六清”行动方案,部署推进具体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工作责任,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组织保障;严格落实市院督导督办、分院同步指导、基层院具体办案的“三级联动”办案机制,健全完善案件台账、线索转递、信息宣传等制度机制,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制度保障;从全市抽调扫黑人才,重新组成专班,调优配强办案力量,深入基层院进行指导,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人才保障。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密切关注线索的核查、跟踪和处置,明确责任,紧盯不放,推动“线索清仓”落实到位。加强与公安机关配合,对抓获的逃犯依法快捕快诉,坚决配合“逃犯清零”行动。认真梳理在办黑恶案件,明确责任人、时间表、路线图,倒排工期,压茬推进,加快“案件清结”工作。市检察院在今年3月底前受理的审查起诉案件已于5月底完成清结任务。
坚持把摸排“保护伞”线索作为办案的必经环节,按照“伞网清除”的要求,对已经办结的案件不断开展起底翻查,实现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同步发力。坚持把“黑财清底”作为扫黑除恶的重要内容,及时查清涉案财产,深挖利益链,细化完善“黑财”的认定、查处、证据标准,全面彻底清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坚持把参与社会治理作为重点,按照“行业清源”要求,依法用好检察建议,深入参与土地建设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截至目前,全市各级检察机关共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63件,实现了制发一个检察建议带动解决一方面问题的作用。
“深入开展 ‘六清’行动,是扫黑除恶收官之年的重要工作。”田伟表示,全市检察机关将按照“清彻底、清到底、清干净”的要求,努力在9月底前向全市人民交出“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六张满意 “答卷”。(来源:天津长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