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将对人防停车位违规出售展开专项整治
市民平时如何判断一个车位是否是人防车位?小区人防车位能否出售?近年来,开发商与小区业主之间围绕车位的纠纷不断,昨天,南京举行人防工作会议。记者了解到,大部分人防车位属于必须配建人防工程,严禁出售,今年南京市人防办不仅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住宅小区配建人防工程平时作为停车位使用的管理办法,还将针对违规单位如物业公司开展人防工程停车位违规出售问题的专项整治。
属于必须配建人防工程的停车位不得出售
据人防办工作人员介绍,市民常说的人防车位,实际上是指平时使用功能为停放车辆的楼宇防空地下室区间。
随着家用汽车保有量的急剧上升,停车难的问题也日益突出,而位于地下的人防停车场,则大大缓解了这一问题,但作为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人防车位到底能不能出售成为开发商与市民争议的焦点。
人防办工作人员表示,《人民防空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售物业管理区域内依法配建的人防工程,用作停车位的应当向全体业主开放,不得将停车位出售和附赠。据介绍,依照我国人防法,必建人防工程不能出售,超建人防工程可以出售,而这只占全部人防车位的极少数。不过,人防车位租赁使用没问题;只要在明确权责的情况下,与投资管理维护者协议并签署合同,即可获得地下车位的使用权。
新建民用项目必须配建人防工程
南京市人防办主任傅阳透露,今年将修改上报国家人防办《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管理办法》等三个规范性文件,严格依法行政。今后,新建民用项目须依法配建人防工程,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少建、不建防空地下室或者减、免、缓人防易地建设费。而地铁、隧道等基础设施及其他地下工程必须兼顾人防要求。
所谓人防易地建设费,即按规定“所有民用建筑项目均要按规定同步建设防空地下室”,确因地质、地形、施工等客观条件限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单位必须报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经批准不修建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易地修建。
研究人防车位平时使用许可证制度
如何辨识楼下的车位是否人防专用?人防办工作人员表示,市民可察看现场。一般来说,人防车位会在显著位置标出“人防工程”字样。如果现场没有标注清楚,可到工程管理单位或人防监管单位查询。
傅阳在发言中表示,今年该办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住宅小区配建人防工程平时作为停车位的使用管理办法,建立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许可证制度。
(摘自:中国江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