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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公民对于防空警报有哪些义务和权利?
发布日期:2024-11-11       来源:天津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本市公民有保护防空警报设施的义务,有接受防空警报信号的权利,有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提出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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