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_icon2weixin.png 微信 rfbwexinewm.jpg head-wb.png 微博      无障碍版      简体   |   繁体 长者模式
背景图
IE版本小于9,为了不影响您的浏览效果,请升级IE版本! x
您的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回应关切

依法担负国防勤务的单位有哪些

来源:北京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8-25 10: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第五十一条 交通运输、邮政、电信、医药卫生、食品和粮食供应、工程建筑、能源化工、大型水利设施、民用核设施、新闻媒体、国防科研生产和市政设施保障等单位,应当依法担负国防勤务。

1、电信

2、工程建筑

3、交通运输

4、食品和粮食供应

5、医药卫生

6、邮政

附件:
主办单位:天津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国动办机关党办
版权所有:本站所有版权归天津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所有    通讯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昆带山路3号
邮政编码:300162      联系电话:02224698751
网站标示码:1200000016 津ICP备:19000982号-2 公安 津公安网备案12011002025017号
主办单位:天津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国动办机关党办
版权所有:本站所有版权归天津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所有   通讯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昆带山路3号
邮政编码:300162   联系电话:02224698751
网站标示码:1200000016 津ICP备:19000982号-2 公安 津公安网备案12011002025017号